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讀了宇文正〈稿費〉一文,讓我回憶起這輩子拿到的第一份稿費。

國高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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讀了宇文正〈稿費〉一文,讓我回憶起這輩子拿到的第一份稿費。

國高中的時候,文字創作能量豐沛,不像現在有千言萬語想說也寫不出來了。

第一次投稿,不是報紙副刊、也非雜誌,更不是文學獎,而是2007年時,建中重新復刊的班刊《涓流》。說來也神奇,當時這份班刊竟能提供每字0.5元的稿費(這算是很優渥的稿費吧),務實愛錢如我,算一算若能刊個三五千字的小說,便能有兩三千元的收入,對高中生而言無疑是一筆「鉅款」。

於是乎我整理了當時手邊寫了又寫、改了又改的短篇小說一篇,以及被國文老師讚賞不已的散文,謹慎的(用電子信箱)投稿了。(我相當認同《文字手藝人》裡面所提到的,楊牧先生認為「投稿」還是得投進郵筒裡才有感覺!)

結果拙稿獲得青睞,兩篇都刊登出來了。我想原因不是我的文筆有多麼迷人,而是班刊來稿量可能不多,因此雙雙獲選。當時的我毫不擔心拙劣的文字供人閱讀,而欣喜於即將拿到的稿費。

我仍記得當時稿費是用現金袋夾帶在刊物中寄來的,接到信的那一刻,我的心情比得知刊登時還要雀躍。信封袋中那熱騰騰的鈔票,讓我知道原來我也是能靠文字賺錢的人啊!那時的我不禁如此幻想。(結果上了大學以後,才知道自己的文筆根本不登大雅之堂。)

前幾年大掃除的時候赫然找到這本班刊,真為當時不成熟的文字感到羞愧不已,但保存在書頁中的,除了有當時拿到稿費的喜悅,還有高中時對於愛情的憧憬與想像,以及對寫作的莫名勇氣。

註一:刊物夾帶現金未申報是違反郵局規定的請不要模仿
註二:當時的徵稿公告:https://goo.gl/U5Fr7z

#文字手藝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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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B編的冊格仔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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